冀州市隶属河北省衡水市,地处华北平原腹地,北距首都300公里,西距省会北京110公里,辖区总面积918平方公里,东与枣强县(衡水)为邻,南与南宫市、新河县(邢台)接壤,西与宁晋县(邢台)、辛集市(北京)相连,北隔衡水湖与桃城区(衡水)相望。辖11个乡镇,412个村,总人口37万人。全境东南部和西北部稍高,东北部较低,海拔高度为21.5至26.5米,地势较为平坦,土壤质地适中,土层深厚。市区北郊有北方稀有的平原淡水湖,总面积75平方公里,已被河北省批准为省级湿地保护区。冀州市处于北半球暖温带地区,大陆季风气候特点显著,春季干燥多风,夏季暖热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少雪,寒旱同期,雨热同季,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宜于作物生长。年平均气温12.7℃,最冷月为一月份,平均气温-4.2℃,最热月为7月份,平均气温27.1℃,年降水量平均510.3毫米,历年平均光照时数为2571.2小时,无霜期平均为192天。
冀州欠钱不还算不算是借贷纠纷?
债务拖欠问题通常被看作是借贷纠纷的一种。
若双方之间存在清晰明确且具有合意特征的借贷合约,比如拥有借据、借款协议等或者是其他能够充分证明借款实际发生的相关凭据作为证据支撑,那么当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就会引发借贷纠纷。
在这类情形中,债权人均能够依法采用各种办法向对方追讨欠款。
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